不说话,直接转
作者:frank 日期:2010-05-18
80%和20%
作者:frank 日期:2010-05-06
读<乔布斯:关于Flash的几点看法>
作者:frank 日期:2010-05-02

关于Flash的几点看法原文如下
苹果与Adobe的渊源很深。实际上,Adobe还在车库创业时,我们就和他们的创立者打过交道。苹果是他们第一个大客户,当年我们新型的Laserwriter打印机采用过他们的Postscript语言。苹果还投资过Adobe,并多年拥有该公司约20%的股份。两家公司曾并肩合作,一同在桌面出版的前沿打拼,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。那段黄金时代过后,两家公司便分道扬镳,苹果从死亡线上活了过来,而Adobe则依靠Acrobat产品朝企业市场发展。今天两家公司依旧都在为共有的、有创意的客户服务:将近一半的Creative Suite用户使用Mac电脑- 但除此之外,我们几乎没有共同利益。
我想写下我们对于AdobeFlash产品的看法,这样客户与批评者能够更好的理解:为什么我们的iPhone、iPod与iPad不兼容Flash。Adobe称这是商业利益的驱使,他们认为我们是想保护苹果程序商店,但实际上这只是个技术层面的问题。Adobe声称我们的系统是封闭的,而Flash是开放的,但实际上反过来说才对,让我来解释:










